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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基层反贪如何应对二元定罪量刑标准

    2018年5月03日 08:54 作者:徐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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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污犯罪如何定罪量刑影响着惩治贪污犯罪的力度和效果,是当下反腐败领域的基础和实务问题。刑法修正案九已经确立了贪污犯罪“数额+情节”的二元定罪量刑标准,虽然具体数额标准和情节设置有待司法解释近一步确立,但侦查工作必须提前谋篇布局适应现行二元定罪量刑的立法模式,笔者结合日常工作经验谈谈基层反贪对如何应对二元弹性定罪量刑立法的看法。中国论文网w4S7A:m'I tU4L

    一、二元定罪量刑标准的概念中国论文网{9rq!H&t'@7[

    所谓二元定罪量刑标准,法条依据是刑法修正案九将原《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是根据情节轻重,分为四档刑格,且判断情节轻重最主要的依据就是“贪污数额”多少;改为规定“贪污数额”与“其他犯罪情节”并重,且没有依据具体的贪污数额划分相应的量刑档次。中国论文网{0oE RC#NJ9hz'I

    之所以要建立数额、情节二元定罪量刑标准,首先这是因为贪污犯罪侵犯法益的特殊性,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产,仅以数额作为定罪量刑依据,难以做到精准打击;其次贪污犯罪达到一定数额之后,如5000万,贪污数额与定罪量刑就没有了实质性的关系,在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下,会产生贪污越多量刑利益越大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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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单一的贪污罪定罪量刑标准在反贪办案中的弊端中国论文网N&^%VB:p

    (一)难以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通过反贪个案比较,不难发现个案中的法益、对象、手段、后果等均可能存在差异,仅仅看数额定轻重无法全面、准确、客观反映贪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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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难以区分行为人对犯罪的悔罪认罪。不同案件行为人在纪检或者反贪部门接触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认罪悔罪、是否退赔、弥补损失行为等差异颇大,但是缺乏明确法律后果标准引导行为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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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难以形成行为人公正处理认知。过往,一般10万元是贪污罪定罪量刑的一道坎,行为人的供述往往围绕数额是否达线,同时,案值在10万元附近的贪污案件,也是行为人庭审阶段翻供主要区段,寄希望较低处罚格次,不愿意认罪伏法,如此循环,案件裁判往往会出现数额方面证据收集情况导致判决差异大,行为人拒不认罪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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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难以形成公平正义的公众感受。案件数额一旦超过10万元以上,在刑罚上没有明显的幅度和梯次之分,公众对案件处理存在不解,甚至会联想和怀疑刑罚与行为人原先官阶相关、司法部门收受贿赂、政治原因等有违公平正义的公众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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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二元弹性定罪量刑标准对今后反贪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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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侦查思维方式的冲击。随着犯罪情节为成为定罪量刑之一,侦查者如果继续秉承侦查中心主义,侦查的全面性必然受限,如侦查过程往往不能反映在卷宗材料中,但侦查过程本身的记录是行为人对犯罪态度最有效、最直接的反映,在办理反贪案件中,行为人和侦查机关的交锋程度应该是行为人犯罪情节衡量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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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侦查内容的的衍生发展。既然法律规定了犯罪情节为定罪量刑标准,收集行为人犯罪情节相关证据就成为侦查活动的必要内容,过往侦查贪污犯罪是为了查清行为贪污犯罪的事实,现在除了查清事实更需要了解贪污犯罪所衍生出来的影响,尤其是针对犯罪影响大、拒不悔罪认罪的行为人,反贪部门有义务收集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证据提供法庭。中国论文网f:@BuQ xX*Ni

    (三)侦查者诉讼地位的变化。贪污犯罪中侦查者通过侦查直接感受犯罪行为,犯罪情节的证明需要侦查的阐述,在庭审中心主义的诉讼模式下,侦察者本身也将提供“证言”,结合实物、书面材料证明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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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侦查手段急需升级。侦查者的劳动成果一般是纸质卷宗,但证明犯罪情节所需要多样化的科技手段,仅收集电子数据提取一项,就需要侦查者加强扣押、取证、封存等多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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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层反贪如何应对二元弹性定罪量刑标准  中国论文网Y?+j|9e2\

    (一)变革侦查思维。过去相对秘密的侦查状态形成了封闭的侦查思维,当下的侦查应该学会借助公众、媒体等力量,适当引入其介入侦查,借以充分展现行为人侦查中变化,提升办案的法治效果。中国论文网L XT;^7n+U n%s

    (二)改善初查工作质效。办案重心的前移意义在于侦查机关掌握主动,利于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有效的科学评估线索、分析案件规律、信息研判,对举报事项提炼成有效案源,甚至初查阶段已经掌握主要犯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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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立新型良性侦辩关系。侦查人员难以全面兼顾侦查程序的双重目的,即查明犯罪事实、查获行为人和排除无罪的嫌疑人、收集罪轻的材料。辩护人互信、互访式的介入,便于犯罪嫌疑人对自身行为的充分认识,达成自我悔悟的效果,但同时对辩护人不法行为的打击也应提升到一定重视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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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侦查手段的两化武装。过往贪污犯罪的侦查结果多数为账册加笔录的形式,现在为全面了解贪污犯罪的犯罪情节,所需要呈现的可能有电子数据、照片、录像、座谈会、通话记录等多种形式,贪污手段随着涉案人员阅历和所掌握讯息技能的发展,在复杂化、隐蔽化方面已不是过往翻看账目、核对出入就能发现的低端操作,相对而言就需要侦查手段提升为科技化和信息化。中国论文网2xz$HTU#BI%X ^%D

    五、结语中国论文网5p.[| }pd@

    二元弹性定罪量刑标准对于贪污犯罪定罪量刑有着重要意义,对反贪侦查的执法理念、办案模式、基本素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当须清醒提前布局侦查工作,努力提升法律框架范围内的能力、水平、质效,使反贪侦查工作有新发展、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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