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规范目的与内涵
2011年2月20日 09:20 作者:姚诗关键词: 肇事逃逸;目的解释;法益 ;先前行为
内容提要: 研究交通肇事“逃逸”,必须首先寻找其规范目的,以目的解释为核心,以法益为视角,脱离规范目的所得出的解释结论不具有合理性;在研究结论上,本文认为,逃逸行为的不作为性质毋庸置疑,作为义务来源于先前行为;应根据先前行为理论进一步确证“逃逸”的规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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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逃逸”的重要性及研究方法
交通肇事罪研究已经成为我国刑法解释学上的“黑洞”,相关的疑难问题和争议不断。笔者认为,本罪的突破点在于确定“逃逸”的规范目的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