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服务型政府中的公务员人格的塑造探析
2010年10月12日 09:57 作者:lunwenchina[摘 要]公务员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力量,在我国服务型政府构建过程中,对公务员行政人格塑造提出了挑战,要求加强培养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公民本位理念、法律意识等,确立其服务者角色定位。本文在服务型政府视野下,从政府教育、制度建设、个人修炼等方面提出公务员行政人格塑造的路径。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 公务员 人格塑造
服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和民主公开的方式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服务型政府是适应现代要求的新型政府模式,带来了全新的行政理念,要求政府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
一、行政人格的基本内涵
行政人格是党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等公共行政主体与其他部门、其他职业者相区别的内在规定性,是公共行政主体的尊严、品格、品质及其理解与实现的行政价值的总和,是公共行政主体在社会生活特别是公共行政领域中地位和作用的统一。行政人格的实现具有很强的稳定性,一旦形成便不容易改变。同时,行政人格对公务员的具体公共行政活动有巨大的影响,指导具体行为的展开。行政人格是行政人员的人格角色化和行政人员角色人格化的结果。公务员的角色意识影响行政人格的形成,我国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如何引导形成成熟的行政人格至关重要。
二、构建服务型政府对我国公务员行政人格塑造提出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