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民事公证中公证员的告知义务
2016年11月03日 14:05 作者:狄岚1 张愉2试述民事公证中公证员的告知义务
狄岚1 张愉2
1 天津市河西公证处;2 天津市北方公证处
摘要:公证告知义务是我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法律义务,是公证程序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充分履行好告知义务,既可以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有效的规避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的责任风险。本文将从公证告知的意义及
必要性、民事公证中应告知的重点内容和注意事项入手,结合办证实践,试述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告知义务。
关键词:告知;公证员告知;意义;告知内容
告知是指“把事情向人陈述,解说使其知晓”。公证员告知是指“公证
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员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
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本文仅就民事公证中公证员告知义务的重要性,重点告知内容及在履行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