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证据调查/秘密保护/利益衡量
!gb,Z)i!u:@[0中国论文网\)H`6wt-bO$ja内容提要: 秘密保护是人权保障的重要一环,而证据调查却与之产生了微妙的张力。本文集中就民事证据调查收集中的秘密保护制度与程序做了详尽的阐述,为解决信息公开和秘密保护的冲突提供了解决的路径和方法。
中国论文网LB0~)C0i7@C ]?Ed 7S"oJJ+F0 发表论文代理!~#^u[5R!k2T`0 一、绝对保护:拒绝提出秘密
中国论文网Gi/b(O uI$L (一)拒绝提出的类型
中国论文网u5L(\K`h 按证明事实的方式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文书证据和实物证据。[1](276)拒绝提出证据也可据此分为二类,证人拒绝作证和当事人拒绝陈述同属拒绝提出言词证据,拒绝提出文书,拒绝提出物品。第三人对文书或物品的拒绝提出可“准用证人拒绝证言之规定”[2],而实物证据又“多准用书证之规定”[3] (334)。因此几种证据方法便有了统合考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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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qEXY 按持有主体,可分为举证人、非举证当事人或第三人持有证据时拒绝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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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P)F&t0 下面以证据持有人为首要分类标准来解决拒绝提出秘密的类型。